外賓辦儲值卡須知
1.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違者將註銷會員使用資格。
2.遵守本場館各項使用規定,如因個人因素造成場館空間或設施毀損,須照價賠償。
3.使用場館時,應尊重他人使用權益暨運動禮儀。
4.以上資料僅提供聯園註冊會員使用
5.我已熟讀上列條款並且完全遵守
本人提供以上個人資料,向財團法人聯園樂活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申請成為聯園活動中心會員。本人茲以親自簽名於下證明已知悉並同意基金會告知之下列事項:
一、除基金會依法律規定以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免為告知外,本人茲了解與同意以下各項:
(一) 基金會蒐集目的:會員消費辦理、活動辦理、行銷、內部管理及建檔。
(二) 基金會蒐集、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類別(以下統稱「本人之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相片、緊急聯絡人資料、其他由本人自願提供且足以識別本人之個人資料及本人自行提供且已由本人告知本人眷屬用途之眷屬(配偶、直系親屬)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通訊資料)。
(三) 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列: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人成為聯園活動中心(以下簡稱聯園)之會員有效期間。
2. 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
3. 基金會將本人之個人資料提供予下列對象以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限於工作上或管理上有必要為辦理符合上述蒐集目的之業務或法定業務之聯園服務人員、或受基金會監督之受託人或受理各該申請業務之政府機關
4. 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方式:(1)包括為建立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基金會內部之傳送。(2)其他:符合上述蒐集目的之處理或利用、為增進本人利益或避免本人遭受損害之處理或利用、為辦理政府機關受理或政府機關依法規指示基金會辦理事項之處理或利用。(3)基金會並得視必要與業務性質而委託合適或合法之第三人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本人了解與同意:
(一)本人如需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向基金會查詢、請求閱覽、補充或更正、製給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得透過聯園活動中心服務台提出需求。
(二)因辦理聯園會員須本人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若本人不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本人將無法取得聯園會員資格。若本人提供後向基金會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時,本人應於提出請求後十日內親自至聯園服務台辦理退費手續,基金會將於本人辦理完成退費手續後,刪除所有本人之所有個人資料。
同仁辦儲值卡須知
1. 申請人本人同意遵守聯園活動中心各項使用管理規定。
2. 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如經查證屬實,依規定停權一年,員工並依公司規定執行後續處理措施;冒用他人身份專屬證明文件,觸犯民刑法之侵權、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者,除依聯園管理規定外,並逕依法追究。
3. 同仁入館須出示識別證,方可享同仁入館有優惠。
申請人提供以上個人資料,向財團法人聯園樂活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申請成為聯園活動中心會員。申請人及聯電同仁(以下統稱本人)茲以勾選同意於下證明已知悉並同意基金會告知之下列事項:
一、除基金會依法律規定以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免為告知外,本人茲了解與同意以下各項:
(一)基金會蒐集目的:會員消費辦理、活動辦理、行銷、內部管理及建檔。
(二)基金會蒐集、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類別(以下統稱「本人之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相片、緊急聯絡人資料、其他由本人自願提供且足以識別本人之個人資料及本人自行提供且已由本人告知本人眷屬用途之眷屬(配偶、直系親屬)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通訊資料)。
(三)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列:
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人成為聯園活動中心(以下簡稱聯園)之會員有效期間。
2.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
3.基金會將本人之個人資料提供予下列對象以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限於工作上或管理上有必要為辦理符合上述蒐集目的之業務或法定業務之聯園服務人員、或受基金會監督之受託人或受理各該申請業務之政府機關。
4.基金會處理與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之方式:(1)包括為建立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基金會內部之傳送。(2)其他:符合上述蒐集目的之處理或利用、為增進本人利益或避免本人遭受損害之處理或利用、為辦理政府機關受理或政府機關依法規指示基金會辦理事項之處理或利用。(3)基金會並得視必要與業務性質而委託合適或合法之第三人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本人了解與同意:
(一)本人如需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向基金會查詢、請求閱覽、補充或更正、製給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得透過聯園活動中心服務台提出需求。
(二)因辦理聯園會員須本人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若本人不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本人將無法取得聯園會員資格。若本人提供後向基金會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時,本人應於提出請求後十日內親自至聯園服務台辦理退費手續,基金會將於本人辦理完成退費手續後,刪除所有本人之所有個人資料。